①按照国家九年义务教育阶段,凡在校学习的小学、初中且具有电子学籍的学生,家庭经济困难者(凭相关证明)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,小学生每学期可享受生活费资助625元、初中生每学期可享受生活费资助750元。
②凡符合低保家庭、残疾贫困家庭、孤儿、革命烈士子女等条件之一的(凭相关证明),可申请补助。省定营养改善计划:凡在校学习且具有电子学籍的小学、初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,可以申请省定营养改善计划,每学期400元资助。
新校区地址:
名扬武校(总校)新校区: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505号(重庆市京师实验学校内)